当前位置
:
主页
>
昌黎政务
>
效能监察 经济环境110中心
>
投诉方式方法
> 正文
昌黎县效能监察、经济环境110中心投诉方式方法
2007-01-10 15:33 文章来源:
昌黎县效能监察、经济环境110中心
文章类型:
原创
内容分类:
其它
为更好地在全县各级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深入实施行政效能监察工程,2006年4月30日,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昌黎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地点设在县经济环境治理办公室(昌黎县政府三楼东侧),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335-2988110,电子信箱:
xnjc110@sina.com
。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
查看用户评论
(
)评】 【
推荐给朋友
】 【
大
中
小
】 【
打印
】
中共昌黎县委、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黎县影响和损害投资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2007-01-10 16:16
中共昌黎县委、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深入实施行政效能监察工程的安排意见
2007-01-10 16:14
昌黎县“双提双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黎县“双提双优”活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7-01-10 16:12
中共昌黎县委办公室、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2007-01-10 16:06
中共昌黎县纪委、昌黎县监察局关于印发《“双提双优”活动重点学习及应知应会内容》的通知
2007-01-10 15:59
中共昌黎县委、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双提双优”活动实施行政效能监察工程的安排意见
2007-01-10 15:56
中共昌黎县纪委、昌黎县监察局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专项效能监察的实施意见
2007-01-10 15:54
昌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经济环境治理办公室机构设置的批复
2007-01-10 15:51
中共昌黎县委、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
2007-01-10 15:49
中共昌黎县纪委、昌黎县监察局关于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
2007-01-10 15:47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 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 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 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 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河北省昌黎县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备案号:
冀ICP备07015937号
通用网址:昌黎 中国昌黎 中国干红城
中文域名:昌黎之窗.cn
备用网址:changli.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