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昌黎县委机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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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11-03 08:36 |
纪律检查委员会
工作部门: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农工委、信访局
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部门管理机构:县直机关党委、老干部局
说明:
县委工作部门设8个。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监察局合署办公;政法委员会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信访局为县委、县政府工作机构,列县委序列;研究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保密局)、机要局(密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内,对外保留名称;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宣传部内,对外保留名称;台湾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设在统一战线工作部内,对外保留名称。
另设部门管理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3个,其中:县直机关党委、老干部局由组织部管理;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挂县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牌子,挂靠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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