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财求捷径 却得铁窗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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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8-27 09:44 文章来源:张文静 杨红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想要发财,不靠勤劳的双手,却偏要铤而走险,去拦路抢劫,干违法的勾当。日前,县人民法院对多次实施抢劫的犯罪团伙王某、张某、汤某等10余人依法进行审判,等待他们的将是漫长的铁窗之苦。
2007年5月9日凌晨,该团伙王某及其他几名犯罪分子驾驶一辆红色夏利车,并携带铁棍、砍刀等器械来到县黄金海岸北京石油疗养院附近伺机作案。家住刘台庄镇的刘某驾驶三码车从海滨回家经过此处。该团伙利用夏利车将刘某驾驶的三码车挤到路边迫其停车后立即上前进行抢劫。他们用铁棍将车前的挡风玻璃砸碎,并用铁棍、砍刀威逼刘某,强行抢走现金900元。
随后该团伙又驱车来到沿海公路新开口路段,将王某驾驶的大货车拦住实施抢劫。他们持铁棍、砍刀将汽车的挡风玻璃砸碎之后,一把将王某从车上拽下来,对其进行殴打,致使其头部、左臂多处受伤,并抢得人民币500元及诺基亚手机一部。
不久,该团伙又分别在乐亭县姜各庄大桥北侧、黄金海岸滑沙场路口、昌乐公路刘台庄路口等处多次实施抢劫,累计作案8起。
经核实查证,王某、张某、汤某抢劫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抢劫罪名成立,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3年、10年零6个月;团伙内其他犯罪分子也分别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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