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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源头 严执法——我县集中整治车辆超限超载
2008-07-02 10:44  文章来源:焦永红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6月27日,由县交通局、公安局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共50人组成的综合执法组兵分四路,对上路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整治。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我县多方联动,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并制定了全面禁止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过桥,全县“双超”比率控制在10%以下,“大吨小标”车辆恢复和非法改装企业整改率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源头超限超载装卸现象,初步建立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服务暑期、服务奥运营造安全畅通的公路交通环境的工作目标。
  治理公路超限超载,把住源头是关键。我县将严把车辆生产改装关,对“大吨小标”车辆限期进行强制性整改,同时采取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从事维修、汽车配件和货物配载等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汽车企业;严把车辆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公安部门不予登记和发放车辆牌照,交通部门不予办理营运手续;严把货物装载关,对辖区内所有装载源头尤其是挖沙取土点进行排查摸底,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合法许可手续非法经营的,依法取缔,重点企业要在本单位出口设置计量设备,对驶出车辆进行检测,同时工商、质监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运管部门负责把关,决不允许双超车辆驶出;严把车辆入境关,把市界、县界作为执勤重点,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驶出本辖区,并加强重点路段管控,对昌黄公路、沿海公路等重要路段加强流动检测。
  加大路面执法力度,除固定治超组外,充分发挥流动治超车的作用,治超车白天在全县主要公路上巡回检查,晚上在茹荷交警中队门前固定检查。对发现的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除按规定卸载、处罚、记分处理外,还将按照责任倒查原则,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展改革、工商、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汽车生产、改装企业及运输企业、货源站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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