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方式 |
|
| 2006-07-28 17:58 文章来源: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一、投资方式和出资种类
(一)投资方式
1、 举办外商拥有全部资本的独资经营企业;
2、 与境内企业共同投资举办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 开展加工贸易;
4、 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经营;
5、 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
6、 出让产权。中方将现有企业的产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外方,外商以现汇方式购买中方资产并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
7、 法律允许的其他投资形式。
(二)出资种类
1、 以货币出资(外商以人民币出资必须提供其在中国举办的我商投资企业中分得的利润进行再投资的证明)。
2、 以进口外资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原料和其他物料作为出资。但应以产品为原则,且符合以下条件:
(1) 外商企业生产所必须;
(2) 中国不能生产,或虽能生产但价格过高或在技术性能和供应时间上不能保证需要;
(3) 作价不得高于同类物料的国际市场价格;
(4) 须报经审批机关批准。
3、 以外商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但须提交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的完整资料,且符合以下条件:
(1) 能生产中国急需的新产品或出口适销产品;
(2) 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性能、质量,提高生产率;
(3) 能显著节约原材料、动力;
(4) 须报经审批机关批准。
4、 以建筑建、厂房出资。
5、 场地使用权出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