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郊区把“无公害”写进村规民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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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9-22 13:43 |
近日,在城郊区刘李庄的村规民约中,又增加了一条新内容——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对蔬菜如何生产、销售都作了具体规定。这是该村为保证和促进蔬菜无公害生产而采取的一项新举措。像刘李庄一样,全区各蔬菜生产专业村也都将这一内容写入了村规民约。
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城郊区工委、管委积极引导农民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种植业,目前,已建生产基地12000亩,形成了以刘李庄、东岗子、平安庄、后钱庄为轴心的无公害蔬菜产业带。为切实保证菜农实行无公害生产,全区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帮助各村把无公害蔬菜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村规民约,规定村内所有村民要遵守无公害生产操作规程,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的农药,提倡多施农家肥,禁止超标使用化肥。出售蔬菜时,严禁掺杂、使假、多带根叶等不道德行为,避免自己砸牌子、毁名誉。对于违者,由蔬菜协会宣布该户的蔬菜为劣质蔬菜,责令经纪人在一个月至一年内拒收该户的蔬菜。这一举措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的无公害蔬菜生产,遵守村规民约、严格按标准生产现已成为广大菜农的一种共识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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